十月
30
親愛的會員及各位參與活動的朋友們,
MOOK自遊自在旅遊網「尋找世界上最動人的角落」活動已接近尾聲,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最後24小時, 請上來為您所支持的作品多多加油打氣。
此外,經由網友檢舉以及我們主動查證的結果,發現部分參賽作品出現不正常的灌票行為,根據所公布的參賽細則(2)經檢舉或主動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之行為(凡一切非人為的投票方式均屬於不正當灌票,不論時間與頻率),主辦單位有權利予以刪除,不得有異議。 我們會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所有比賽結果將在2007年11月6日於網站上公布得獎者。公佈名次前會再一次剔除未符合投票規定的參賽作品。
以上。再次謝謝大家的支持~
MOOK小編
30 十月 2007, 12:55
MOOK小編您好:
所謂『不正常的灌票行為』是指以非人為手段進行投票,但如果使用者是因為主辦單位程式設計的問題導致的漏洞而以手動方式進行灌票(每一票仍是需輸入主辦單位設定的有效識別碼)是否屬不正常灌票?
30 十月 2007, 18:43
您好,剛剛愕然發現,請問為何刪掉我的文章呢?
投票的都是我的親朋好友,並沒有採用任何非法點擊手段
可以說明一下整個狀況嗎?真的非常錯愕 >_
30 十月 2007, 18:45
我禮拜六已呼籲所有朋友停止投票了
因為實在浪費太多時間在這上面
不知道為何刪掉我的參賽文章呢?
請務必答覆,謝謝
30 十月 2007, 18:53
畢竟我寫作的目的不是得獎
但是這樣直接刪除文章實在讓人錯愕
如果早知道票數太多會被刪除
我就不會號召所有認識的人一起來投票
請務必明確說明整個狀況
30 十月 2007, 19:35
MOOK小編您好:
我是一個熱愛旅遊的人,無意間發現了這樣的比賽,每天都會來這看看比賽的狀況,也順便測試了一下貴系統的穩定度。(因為工作的關係接觸了一些軟體系統開發成熟度的資訊,所以想測試以MOOK這樣的一個大出版社所設計出來的系統成熟度及穩定度到什麼樣的一個程度)
可是今天下班後上來,完全人事全非。
主辦單位是否應該說明將動人照片及文章的前幾名票數過高的參賽者貿然刪除的原因?因為這樣的動作讓來這裡參與比賽及投票的網友都很錯愕。不知主辦單位是否有事先知會這些參賽者?是因為這些參賽者都是採用非法手段灌票嗎?還是因為他們的票數高的不合常理?
如何認定這些人是採用不正常手段灌票?這些參賽者應該都是很早就響應貴單位舉辦的比賽,也都號召了龐大的啦啦隊幫忙灌票,只要符合比賽規則應該就沒有理由讓他們這一個月來的努力白費。難道只應他們的啦啦隊太龐大、太努力的投票嗎?可否請主辦單位明確說明投票規則,是否只限定同一IP在5分鐘內只能投一票?
我想這樣的結果可能會讓很多人選擇不再到這個網站來發表文章或照片(這應該不會是你們所樂見的吧)。
31 十月 2007, 09:27
歐洲機票不是由我們決定,
而是由 mook 決定..
遊戲規則不明確, 程式有 bug
卻無故取消參賽者的資格
機票最後是由 mook 決定, 不是我們來決定的
反正只要mook覺得不對, 就取消資格
以後你們辦的比賽誰敢參加,
年底東京機票想必也是mook決定的
31 十月 2007, 09:29
我每天都會上來支持的照片、文章不見了
為什麼啊?這樣我這將近一個月來所花的時間
每天所投的票不就都白廢了嗎
我不是參賽者,只是純支持者而已
你們都沒任何回應
這樣實在太可惡了
難道我們的投票都是"非人為"的嗎?
愈想愈生氣,支持的朋友就不是人嗎?
這樣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喔!
31 十月 2007, 09:55
to 疑問, 科技人, 朝令夕改, 想找律師:
親愛的各位、參賽者及其他關心這個活動的人,我們先道歉回應太慢,因為前天和昨天一直在清查log。首先,我們想說明一下,當初會舉辦這個活動,純粹是希望能讓網友來認識和使用這裡的部落格和相簿。也希望大家把自己辛苦的結晶放上讓大家欣賞。參賽細則第二條是我們最不想列的一條,之所以寫明凡「不正常的灌票行為」就是因為有太多我們無法預測的「不正常手法」無法一一列舉。現在的網路世界有太多的高手,若是存心破壞,我們覺得總是人外有人。在原本未設「同一IP每5分鐘只能投一票」的限制之下,許多參賽者擔心沒有限制的投票,會喪失公平性,所以我們加上了「同一IP每5分鐘只能投一票」的限制。
我們希望每一位投票者都能按照正當、不投機的方式按下推薦。我們更相信所有的參賽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是真正的高票,而不是假的高票。不正常的灌票行為不論是全部以程式投票,或是利用程式漏洞都是對其他參賽作品不公平的行為。
很感謝你們的留言。我們真誠相信每一個人的作品都有欣賞它的伯樂,也了解各位的親朋好友加油心切。只是,我們清查了過去log記錄之後,有幾張作品的投票確實有同一個IP在五分鐘之內連續多次投票,或是藉由某ISP廠商的Proxy於五分鐘內連續多次投票的記錄,因此,不得不忍痛解除這幾項作品的參賽資格。還請各位見諒!
不過log記錄很多,我們還會再清查下去,若有再度刪除的作品,還請各位再度包涵!這幾件被刪除的作品我們會再仔細研究一下其真正的票數,再另行決定是否有其他鼓勵的措施,但在這次比賽中,請諒解我們需對其他參賽作品維持公平的原則與立場。
第一次舉辦這樣的活動,過程中有歡樂,也有無奈,更從各位的文字、圖片、批評、指教中,真心發現各位的可愛。因為相對於其他網站的網友,各位是真的願意和我們分享真心話的人。我們不希望失去各位,也請各位給我們一次成長的機會。再次感謝大家!
31 十月 2007, 10:15
MOOK主編您好:
貴單位在比賽後期既然已經在程式上加上『同一IP每五分鐘才能投一票』的限制,為何還有人可以用同一IP連續多次投票?顯然是程式的BUG,就這樣怪罪投票的網友及參賽者似乎不公平。
再者,IP不是唯一,目前使用者利用ADSL上網時所取得的IP是動態的而不是固定的,也就是說,每次連線上網取得的IP都不一樣。所以,只要把ADSL離線後再重新連線,就可以取得不同的IP進行投票,這樣的話在一分鐘內可以投5~10票沒問題。這完全符合主辦單位的投票規定
以上兩種投票方式都不是設計程式來衝高票數,可是主辦單位顯然不知道這基本常識,就貿然的取消參賽者的資格實在有欠周詳。
31 十月 2007, 10:24
所有的參賽者當然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是真正的高票,而不是假的高票,但主辦單位若真的也這麼想,就應該更嚴謹的訂定投票規則(例如需登入MOOK才可投票,且每人限一票)。
或許是他們都想得到機票,所以才會努力的灌票(不論是自己一個人或是找眾多親友一起協助)觀察目前BLOG第一名的參賽者票數,應該也是他自己每天每5分鐘努力的灌,而且是同時灌數篇文章,(該作者的很多文章票數一樣,增加速度也一樣),因此他目前在點數的部分也是大幅領先所有人,可是這代表他的文章真的就是高票嗎?該不會到時候又取消他的東京機票資格?
另外『發表回應』功能裡的『標題』真不知道是做什麼用的,每次填的內容都不會出現,該不會又是程式BUG?(這個系統真是太糟糕了)
31 十月 2007, 10:41
參賽細則第二條是我們最不想列的一條,之所以寫明凡「不正常的灌票行為」就是因為有太多我們無法預測的「不正常手法」無法一一列舉。
活動規則是你們制訂的
你們有絕對的權利~"無限延伸、擴大解釋"
工程師在寫這套程式前沒有經過周延的思考(寫程式最需要的就是邏輯)
比賽接近尾聲要由MOOK小編替他不停的解套..
簡單的用"參賽細則第二條"來打壓先前努力的參賽者
套句政治用語~(鄉親~這就是愛台灣啦)
建議等貴單位的工程師的程式設計能力更"成熟"時再辦網路票選活動吧
不然也是徒增笑柄...咱了貴公司的招牌
31 十月 2007, 12:36
我們希望每一位投票者都能按照正當、不投機的方式按下推薦。
我們是正當投票啊!五分鐘以上再投一票,卻被認定為"非人為",這是什麼比賽啊?
當初用帳號控管投票的機制就好啦!連台北市政府辦的藝文活動投票都辦得比你們好。
活動規則沒想清楚就比賽開始,再用後面的黑箱清查說刪除資格不得異議,這更讓大家不服!不然請提出證據或證明說出哪些作品有哪些不當行為讓大家信服!或是扣除不當票數後大家再來比票數孰高孰低!
事前未規劃仔細,事後要花加倍的時間來處理,請你們趕快傷腦筋該如何平息大家的憤怒吧!
31 十月 2007, 16:06
一遍撻伐聲中
對於MOOK小編堅持活動的純淨給於鼓勵!
也許活動規則不盡完善
但是取締不法
是MOOK小編們的義務與權力。
唯有揪出不法之徒
才是對無辜者最大的證明;
唯有宣示捍衛律法
才是對守法者最大的安慰!
缺失可以持續的改善
放縱只是讓往後的路更加艱難~
MOOK小編們,加油!!
31 十月 2007, 16:45
您好,的確學到不少東西,但還是有些不瞭解
因為我們真的是一點一滴辛苦累積下來的....
照 mook 的說法,來自同一個 proxy,就視為同一個 ip
但我曾在 Google Adwords 常見問題中看到:
許多公司行號或 ISP 業者,會使用一個 proxy,分派 ip 給多個使用者
所以在 log 中看到的會是同一個 proxy 位址
比如說,西班牙和南歐許多國家,是由一家叫做 telefonica 的公司壟斷
那麼來自南歐地區所有朋友 (包括我自己) 的支持,都被視為同一個人投票囉?
亦或者,只要是同一家公司的人投的票,都會被視為同一人囉?
31 十月 2007, 16:59
無論如何
現在只覺得非常對不起所有每天努力幫我投票的朋友
欠了一屁股人情之外,竟然是這種結果
以後不敢再動員大家了... >_
31 十月 2007, 19:38
我幫朋友投票,有設定鬧鐘!但有試過,有的時候不到五分鐘即可以投票喔!而且我是在公司值班時幫忙投票的,公司本來就是同一個PROXY,隔時間在投票,這樣也會被懷疑喔!一點都不合理!
31 十月 2007, 19:41
大家都錯囉!!搞不好前三名都已經內定囉!肥水不落外人田呢?投再多的票,都沒用的!會被認定違規灌票!一律砍掉,只有自己人可以得名,噗~~
31 十月 2007, 19:51
To 實際測試過的人:
這就是程式設計的BUG,所以有些人利用此一BUG連續灌票,導致主辦單位認為這些人都作弊,而不願為自己系統設計的缺失負責,MOOK實在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公司。
31 十月 2007, 19:57
看了大家的回應,真的對MOOK不知道要說什麼,只能敘述出師表的名言~~臨表涕泣,不知所云!!
31 十月 2007, 21:12
公佈名次前會再一次剔除未符合投票規定的參賽作品。
嗯!這一句話留下了意義很深的浮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