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來個突襲考試:請問美國首都是哪裡?我想應該在座所有人都會回答華盛頓特區或華府吧!一方面是各位學識淵博,另一方面,這篇的標題既然是華盛頓特區,再回答其他地方就太不上道了…
不過話說回來,我還真遇到過不少人,以為美國首都是在紐約的。一國的最大城市就是該國首都,這樣的迷思其實還滿常見的,雖然大多數情況下的確是如此,但總有不少例外。於是也有很多人以為澳洲首都是雪梨(正解是坎培拉)、加拿大首都是多倫多(正解是渥太華)、土耳其首都是伊斯坦堡(正解是安卡拉)、瑞士首都是蘇黎世(正解是伯恩),凡此不勝枚舉。
首都比的不是城市規模大小,而是指國家政權的權力中心,以美國來說,就是國會的所在地。這樣來看,回答紐約也不見得全錯,只是那已經是2百多年前的舊答案了。
美國國會的前身是由北美十三州殖民地所召開的大陸會議,第一次是1774年時在費城召開,當時還是英國統治時期,召開的目的就是為了對抗殖民母國的稅收政策。隔年同樣在費城,又召開了第二屆大陸會議,到了1776年7月就發布了著名的《美國獨立宣言》,正式與英國決裂。就這層意義上來說,美國的第一個首都應該是費城。
到了1781年《邦聯條例》通過,大陸會議重組為邦聯議會,1785年之後,邦聯議會大多在紐約華爾街上的聯邦廳舉行(即今日的聯邦國家紀念堂Federal Hall National Memorial)。1789年《美國憲法》生效,第一屆美國國會在紐約召開,同年4月30日,喬治華盛頓在聯邦廳二樓的陽台上宣誓就職為美國第一任總統。就這層意義上來說,美國成立聯邦政府後的第一個首都是在紐約。
那麼美國首都是什麼時候搬到華盛頓特區的呢?眾所周知,華府並不屬於五十州的任何一州,是個直轄於聯邦政府的區域。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劃,得從1783年的費城兵變說起,當時獨立戰爭才剛結束,一群駐紮在費城的士兵向邦聯政府要求支付戰爭期間的軍餉,結果最終引發動亂。基於種種利害關係,賓州政府並沒有保護邦聯,導致邦聯議會狼狽逃離費城,於是日後便有了建立一個獨立於各州、力量足以保衛中央政府的聯邦特區的構想。
最初要選定聯邦特區的地點時,南北各州存在著不少歧見,北方各州希望新國家的首都設在人口稠密的工業大城,其中以紐約的呼聲最高;但以農業起家、經濟上又強烈依賴蓄奴的南方各州當然不樂見北方如願。當時南方實力雖然不如北方,但在談判上卻有個強而有力的籌碼,那就是戰爭期間各州在外面的欠款,南方已經償還了一大部分,北方卻還是債台高築,為了讓南方分擔負債壓力,於是雙方協商將聯邦特區設在較中間的波多馬克河(Potomac River)沿岸,由馬里蘭和維吉尼亞各出一部分土地。這個地點也獲得華盛頓總統的青睞,因為他的莊園維農山莊(Mount Vernon)就在被劃入預定地的亞歷山卓(Alexandria)附近。
1790年《首都選址法》(Residence Act)通過,在預定地劃了個邊長各10英哩、總面積約100平方英哩的正方形,這便是現在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的雛型。哥倫比亞是早期人們對新大陸的稱呼之一,有點像是福爾摩莎之於台灣的關係,這個名字來自發現新大陸的哥倫布,後來也逐漸擬人化,成為象徵美洲的哥倫比亞女神。而我們常稱華盛頓特區為D.C.,這個D.C.就是District of Columbia的縮寫。
而華盛頓市(City of Washington)最初是特區裡的核心都市,也就是現在政府機關密集的國會山莊、國家廣場與市中心一帶。這個名字的由來應該不用解釋太多吧,當然就是為了表揚(或諂媚)總統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華盛頓的事蹟大家已經耳熟能詳了,最有名的故事就是誠實承認自己砍倒了櫻桃樹,不過很遺憾的,華盛頓本人並不知道這件事,這故事源自早年一本童書,真實性就跟鄭成功到台北砍了一隻大烏龜差不多。
其實華盛頓最了不起的地方在於,當他率領大陸軍贏得最後勝利時,大可以戴上王冠稱王稱帝,要知道那是個遍地王權的年代,法國式的民主還很混亂,美國式的民主尚未建立,人們對於國王制度很是習慣,華盛頓就算不坐上王位,要當個終身職的統治者也是綽綽有餘。可是他最後不但傳位給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還訂下總統不得連任兩次的規矩,奠定了現代民主體制的基礎。
剛剛提到過,聯邦特區的劃定是個100平方英哩的正方形,但若用現代地圖來看,似乎並非如此。在1801年特區剛成立時,其行政規劃包括波多馬克河左岸的華盛頓市、喬治城(Gerogetown)與其外圍的華盛頓縣;波多馬克河右岸則是亞歷山卓市與外圍的亞歷山卓縣。不過政府馬上就發現了一個bug,那就是特區因為不屬於任何一州,所以在國會參、眾議院中並沒有席次,換句話說,理應是天子腳下的天龍居民,竟然反而失去了最重要的公民權!因此長久以來,一直都有返還特區土地的聲浪出現,直到現在都還時常聽見讓華府成為第51州的提議。而波多馬克河右岸由於與左岸相比起來,發展上並不平衡,加上其蓄奴的立場與中央格格不入,是以返還土地的要求更為劇烈,最後終於在1847年獲得批准,將亞歷山卓還給了維吉尼亞州,也讓特區的正方形狀從此缺了一塊。
至於左岸的華盛頓市、喬治城與華盛頓縣,也在1871年被合併為同一個行政單位,於是華盛頓市的範圍與哥倫比亞特區完全重疊,便成了我們現在所說的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簡稱華盛頓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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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Klay
本名蔣育荏,MOOK資深採訪編輯,主跑美加、歐洲路線。由於MOOK主管對疊字稱呼有種奇妙偏好,因而在公司裡又常被稱為蔣蔣。或許是雙子座的緣故,喜歡出門遊玩,也喜歡宅在家裡;喜歡寫作,但也喜歡拖稿;喜歡講幹話,但其實很正經。目前為特約作者編輯、兼職導遊領隊。